发布时间:2024/04/29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27日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名先生、彭小青先生、陈东松先生、梁锦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陈景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慧先生、吴小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景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分别、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中,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