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6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990,0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90,000股后的总股本 170,600,04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1,180,0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2,170,05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0,990,043股,公司按照上述分派办法计算数据为222,170,055.9股,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审核结果,公司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22,170,055股。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转增股份的总股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分派比例,即51,180,012股=170,600,043股×0.3 股;每股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份总数÷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2993157股 =51,180,012股÷170,990,043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本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2993157)=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993157。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0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七、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31日。
八、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股份 |
1,746,600 |
1.02% |
523,980 |
2,270,580 |
1.0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853,443 |
98.75% |
50,656,032 |
219,509,475 |
98.80% |
三、回购账户股份 |
390,000 |
0.23% |
- |
390,000 |
0.18% |
四、总股本 |
170,990,043 |
100% |
51,180,012 |
222,170,055 |
100% |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22,170,055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1140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东松
咨询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电话: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