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晓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23517-202351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刘晓伟

大宗交易

2023517

85

33.26

0.4971%

2023519

92

41.06

0.5380%

163

40.24

0.9533%

二、减持股份比例达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晓伟

住所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办事处****

权益变动时间

2023517-2023519

股票简称

名臣健康

股票代码

00291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340

1.99%

 

340

1.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90,300

12.33%

17,690,300

10.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90,300

12.33%

17,690,300

1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刘晓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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