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