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报告与公告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对公司董事许绍壁,公司董事、高管彭小青、林典希及公司高管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5月31日,公司原董事、高管林典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林典希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许绍壁 |
合计持有股份 |
5,200,000 |
4.2576% |
5,200,000 |
4.2576%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300,000 |
1.0644% |
- |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00,000 |
3.1932% |
5,200,000 |
4.2576% |
|
彭小青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7,500 |
1.0050% |
1,227,500 |
1.00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6,875 |
0.2513% |
306,875 |
0.2513%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20,625 |
0.7538% |
920,625 |
0.7538% |
|
林典希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3,500 |
0.9936% |
1,063,500 |
0.8708%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0,375 |
0.1231% |
- |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63,125 |
0.8704% |
1,063,500 |
0.8708% |
|
陈东松 |
合计持有股份 |
989,500 |
0.8102% |
989,500 |
0.81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875 |
0.0171% |
20,875 |
0.0171%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68,625 |
0.7931% |
968,625 |
0.7931% |
注:1、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许绍壁、林典希本次减持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其股份按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六个月。
二、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