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9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 5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等,收费总额2.58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令群,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志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令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在事先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并了解相关背景情况,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其聘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之日止。
3、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有效表决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