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8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5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关注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截至目前,由于《关注函》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尚未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关注函》延期至2020年8月19日前回复并对外公开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