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5 报告与公告
特别提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股东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煌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锦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495,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0%,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63,83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锦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495,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合计不超过3,663,8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注:若在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锦煌投资承诺:(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工商变更完成后36个月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期限较迟届满者为准),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名臣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名臣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名臣健康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名臣健康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4)本公司作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煌投资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锦煌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截至目前,锦煌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5,495,74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锦煌投资将在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后,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