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6 报告与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预案为: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135,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3,57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135,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2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638 |
陈勤发 |
2 |
02*****800 |
陈木发 |
3 |
08*****503 |
汕头市锦煌投资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东松
咨询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电话: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